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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在高速公路收取次费是重复收费

播出时间:2009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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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9年08月28日 15点10分

    主持人:多名司机近日向广东民声热线反映说,进入梅州地区后,每上下一次高速就要额外收取10块钱的费用,有时候这种额外费用比高速公路的费用还要高,而全省其他地区没有这种情况出现。梅州市高速公路的额外费用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费用,收取是否合理,有物价部门的批文吗?详情请听广东民声热线记者刘宸劭的报道:(录音)
    进入梅州地区后,司机们发现每上下一次高速公路就要收取10块钱额外的费用,比如从兴宁东到兴宁西,高速公路费才3块,这种额外的费用也要10块。(录音)
    有些城市把这种费用叫做入城费,比如广州;但是更多的地区是没有这种额外的费用的,只是按照行驶里程来收高速公路费的。那么,梅州地区范围内高速公路收取的这种额外的费用到底是什么?带着这个疑问,记者找到了梅河高速公路公司综合事务部经理肖勇新,肖勇新回答说,梅河高速公路的收费是委托给了河龙公司,至于这10块钱的额外费用,是梅州市公路局收取的,不是梅河高速收取的:(录音)
    对于这10块钱的额外费用,肖勇新都觉得不可思议:(录音)
    在梅州市公路局,规费征稽办主任叶伟生介绍说,在2004年,梅州市就取消了境内所有的公路收费站,改在高速公路出口处收取养路费:(录音)
    所有的这些收费都有省物价局的批文:(录音)
    对于这种做法,叶伟生也表示对部分车辆不公平:(录音)
    记者注意到,我国从今年1月1日起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取消原在成品油价外征收的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逐步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价内征收的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提高0.8元,即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柴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提高0.7元,即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也就是说,原本梅州境内的那些收费站很多本应该今年就该取随着成品油税费改革而消掉,但是梅州市先行一步在2004年就取消了,而是从高速公路出口收取次费,但是今年成品油税费改革后,原本应该取消的公路养路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实际上等于仍然在收取。对于这种情况,梅州市公路规费征稽办主任叶伟生表示将建议梅州市政府调整次费的收取:(录音)
    评论:
    梅州市公路局在高速公路上收取的次费,表面上看起来就是过路费,但是实际上是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的集合体。
    随着我国今年实施的成品油税费改革,以前需要征收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实际上已经在汽油消费税和柴油消费税中收取走了,而梅州市仍然还在收取次费,明显的重复收费。
    梅州市的这种收取次费的做法,让很多外地前去投资经商的车辆感到厌烦,一个地区要改善投资环境,就必须注意这些细节,更何况这是一种不合理的收费,梅州市还是趁早调整或者取消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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