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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遭天灾,又遇“人祸”,中山菜农维权甚艰难

播出时间:2008年0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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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8年05月30日 18点05分

  5月27日,一个雨后炎热的下午,菜农冯松照带着记者走过一条泥泞的土路,去看他和几位老乡在今年台风中受损的菜田。这十多亩地位于中山市神湾镇宥南村公坑庙的一个小山坡下。顺着冯松照指的方向看过去,这条刚开挖不久的金凤路满是黄泥。路的地势比两旁的菜地高出数米,没有看到排水设施。挨在路边的田地,已经被黄泥全部覆盖,离路稍远一些的,也不同程度地被泥沙覆盖。这时台风已过去了一个多月,有绿色植物冲破黄泥,从地里长出,冯松照说,那些很多都是杂草,刮台风时下了很大的雨,道路开挖的泥沙被雨水冲到地里,很多菜都死了【出录音】
    冯松照说,刮台风时正是空心菜、茄子等即将开始有收成的时候,台风过后的几天,道路修建单位到现场了解损失情况,得出的赔偿结果是每亩300元,菜农们觉得太少了,很不公平【出录音】
    在索赔过程中,菜农们被告知,镇政府的开发公司去年已经向神湾镇宥南古宥第八经济合作社租了道路两旁约40亩的土地,冯松照和老乡们正在种菜的那十多亩地也在其中。【出录音】
    在菜农出具的承包合同书上,写着为搞活市场经济,提高村民生活水平,将土地租出,承包期从2008年1月1日到12月31日,租金每亩600元。菜农们说,在之前的2002年1月1日到2007年12月31日,他们连续不间断地先后与神湾镇宥南古宥第八经济合作社签定了两次承包合同,这份08年的合同是再次续签的。菜农们认为,他们手中的08年的合同是有效,经济合作社在原合同未到期时,又将地租给开发公司,是一种欺骗行为【出录音】
    道路修建方认为,经济合作社在将地租给他们后又租给菜农,造成的损失该由经济社负责。【出录音】
    几经周折,记者找到神湾镇宥南古宥第八经济合作社负责人郑棠,正是他跟菜农们签订了08年的租地合同。郑棠承认,土地的确是租给了两方,但这些都是经过村民代表大会同意的【出录音】
    采访中,记者多次要求看经济合作社跟开发公司所签的合同,经济合作社负责人郑棠说,他刚接手这方面的工作不久,那份合同是之前的负责人签的,他也不太清楚。
菜农们为自己的损失算了一笔帐【出录音】
    台风过去一个多月了,关于赔偿的事菜农和经济合作社还没有达成共识。菜农们说,菜地光租金每年就600元,现在经济合作社开出的每亩300-400元的赔偿,是杯水车薪。【出录音】
    经济合作社负责人郑棠【出录音】
    郑棠作出了找到合同后会传真给民声热线的承诺,但50个小时过去了,没有一点消息。记者拨打其手机【出录音】
    一直无法看到经济合作社跟开发公司所签的合同,记者致电经济合作社的上级——古宥村古书记【出录音】
    记者又致电神湾镇房地产开发公司何经理【出录音】
     5月29日下午三点多,记者收到了由神湾镇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宥南古宥第八经济合作社在2007年5月6日所签的《古宥八队预征地协议书》,租用土地39点7723亩,租期为三年。冯松照等菜农租用的土地在这一区域内。神湾镇房地产开发公司何经理强调【出录音】
    那么,究竟谁该为菜农们的损失负责呢?记者咨询了律师【出录音】

(民声热线记者  谢馨)
 
【点评】

    修建道路,对于当地农民来说是好事,台风是自然灾害也很难避免,如果道路修建方能在开挖时综合设置排水、排泥沙等设施,菜农的损失肯定会减少。菜农说他们是用每一滴汗赚辛苦钱,再这么拖下去,今年的收成将无望了。而往年,同样的土地上种菜,每亩的盈利约为一万元。寻找有资质的机构来对菜地的损失进行专业鉴定,或者将开发公司和经济合作社告上法庭,对菜农来说也很不现实。台风过后,当地政府本应积极组织农户开展灾后复产和生产自救工作,但冯松照等人没能等来有关部门的协助复耕,赔偿也无法落实。也许,为了维权他们已经惹来各方不满,等待这些菜农的,可能是无奈的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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