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出时间:2008年06月0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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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先生和朋友联合购买的二手写字楼位于广州海珠区江南西路一栋大厦里,面积约有八百平方米。吴先生说,买下写字楼后他们对里面的租户进行了排查,认为其中位于六楼的两家早教机构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出录音】
吴先生告诉记者,他查询了有关规定,高层建筑三楼以上不能设幼儿园,他认为早教机构和幼儿园是同类,于是想让早教机构的租客搬走【出录音】
吴先生的合资人在省公安厅消防局上线时打进电话,当时并没有说租客开设的是早教机构,只是问她家附近的一家幼儿园设在一处高层建筑的六楼,如果发生火灾,小朋友逃生来得及吗?消防局的有关负责人当时答复是三楼以上发生火灾时不利于儿童逃生,所以幼儿园建在高层不符合消防要求,必须整改。节目直播的第二天,媒体以《三楼以上不准建幼儿园!》为题刊播了稿件。
吴先生一再向记者强调,原业主跟两家租客的合同还没到期,他们收回写字楼,是为了孩子们的安全着想,而且愿意向租客支付两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出录音】
记者到写字楼实地采访时,正是手足口病的高发期,【压混现场声】这两家设在六楼的早教机构只有几个孩子和家长在上课。遇到一位母亲带着不到两岁的女儿来上课,记者和她聊了起来【出录音】
看来,送孩子来上课的家长并不担心孩子的消防安全问题。教室里,每个孩子都有家长监护。记者向其中一家早教机构的工作人员询问其开课和证照申领情况,对方一听是为消防安全而来的,态度不太友好【出录音】
在另一家早教机构,设有两个主要教室,每个面积不超过80平方米,三个孩子在母亲的陪同下,和老师一同玩耍。墙上的课程表显示,这里上下午都排了课,每节为45分钟。该机构的负责人郑小姐不在现场,事后她解释说,他们和写字楼新业主之间的租赁纠纷已经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出录音】
郑小姐否定了吴先生所说的收回写字楼是为了孩子的安全,并且愿意支付违约金的说法【出录音】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记者向广州市消防局咨询早教机构能否等同于幼儿园,是否适用国家有关“幼儿园不能建在三楼以上”这一规定,有关负责人解释说【出录音】
(民声热线记者 谢馨)
【记者心声】
这件事到了现在,我们节目组将其定义为“私人经济纠纷”,不再受理。郑小姐说,他们已经决定7月份搬离江南西的这栋写字楼,另找地方继续开办。因为,再这样纠缠下去已经没什么意思。
对于广东民声热线节目组来说,百姓利益无小事,关注民生是我们一直所坚持的。不过,我们希望,大家在投诉的时候能够实事求是,不要因为自己的利益而掩盖真相,因为,真相总有大白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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