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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PG违规涨价款额将退还

发表于:2008年06月25日 16点27分

省物价局:LPG违规涨价款额将退还

  昨天(23日)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广州市内联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振戎燃气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洁能燃气技术有限公司乘成品油价格提高之机,车用液化石油气(LPG)擅自跟风涨价的风波已告平息。省市物价局已责令退还涨价部分款额。

    6月22日,针对广州市内各供应车用LPG站点跟风涨价的情况,省物价局派出检查队赴广州黄石、员村、车陂、滘口等地的车用LPG气站进行检查。检查发现,各供应车用LPG气站的销售价格均已回落到6月19日之前的3.64元/升。昨天,省市价格主管部门又派出两个检查组再次深入车用LPG企业,经初步检查校核,市内各大车用LPG企业下属站点在6月20日至22日期间,擅自提高标准销售车用LPG总金额为54万多元。省物价局强调,那些在以上期间缴纳过超价销售车用LPG价款的消费者,要保留好缴费凭证,留意近期价格主管部门的退款通知,领回多收价款。

2008-06-24 南方日报网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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