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府网站民声热线频道
注册
主办


当前位置:首页 >>厅局动态 >>省环保局:粤牌新车登记执行国Ⅲ标准

浏览字体: 报告

省环保局:粤牌新车登记执行国Ⅲ标准

发表于:2008年07月02日 11点21分

省环保局:粤牌新车登记执行国Ⅲ标准

  新定型的第一类汽油车需安装车载诊断系统

    记者从省环保局了解到,从7月1日起,国Ⅲ标准以下的车将不能在我省登记注册,凡是在我省登记的轻型、重型汽车,都必须符合国Ⅲ标准,且新定型的第一类汽油车需安装车载诊断系统(OBD)。

    根据国家机动车排气污染物第三阶段排放控制要求,我省于7月1日同步实施国Ⅲ标准。本省行政区域内登记的轻型、重型汽车,都必须符合国Ⅲ标准,列入国家环保达标车型目录的座位数不超过6座,最大总质量不超过2500kg,且燃用汽油的第一类汽车需安装车载诊断系统(OBD)。

2008-07-02  南方日报网络版

0 (0票)

相关新闻:



  暂无评论
 


用户名: 密码: 注 册 匿名



验证码:
simple_captcha.jpg



热门话题
今日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