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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住证、治安管理收费有标准

播出时间:2009年06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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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9年06月01日 14点59分

    主持人:近段时间,有许多从外地来广州工作的群众,打电话到我们“民声热线”,有的投诉自己所在街道收取的暂住费太高,有的咨询治安管理收费只给收据而不是给发票是否违规。对此,本台记者李炼到物价部门和有关收费单位进行了采访,对有关情况进行了了解。
    在广州白云区江夏打工的童先生投诉说,街道向自己的老板按打工人数收取了每人每年138元的暂住费,他觉得收费太高了,不知道这样的收费是否符合政策。【录音】
    广州市越秀区医国后街的一位餐馆老板说,近日,居委会的人老过来催促,要自己按打工的人数到六榕街出租屋管理中心,交纳每人每年30元的联防费。她表示,往年自己交纳这种费用,收到的都是收据,不知道有关单位是否有违规的地方。
    记者来到白云区黄石街外来暂住人员管理服务中心江夏办证点,那里的工作人员表示,收费是有依据的。【录音】
    在越秀区六榕街出租屋管理中心,记者查看了一位交纳了联防费的女士的收据,看到她收到的是一张广东省行政事业收费统一收据。【录音】
    广州市物价部门负责人表示,白云区江夏和越秀区六榕街的收费都没有违规。童先生所说的收费,叫做治安管理收费而不是暂住费,按规定,每人每月9元的使用流动人员调配费,加上外来暂住人口的每人每月2.5元的治安联防费,一年共138元。餐馆老板说的收据,也就是广东省行政事业收费统一收据,是正规的。【录音】
    广州市物价部门负责人还表示,对于广州市的治安管理收费的具体项目和标准,可以上广州价格信息网进行查询;对于任何乱收费行为,广大群众可以拨打物价部门的投诉电话12358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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