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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站咋就变成养鸡呢?

反映问题 反映 →反映时间: 2008年12月23日 投诉人:我不懂

   你们好;我看到梅州市五华县横陂镇的小都文化站在养鸡,这是咋回事呢?文化站是人学文化的地方,不是养鸡的地方,咋就变成养鸡呢?请你们领导关注一下,把养鸡站变为我们真真实实的文化站,还我们学习的地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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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我不懂:

    你好!

    1998年至2002年期间,梅州市五华县原小都镇文化站按照省文化厅的确认属于扩建类,省人大山区文化建设议案工程的实施,均由当地镇政府负责规划、设计、选定施工队,并与施工队签订合同。文化部门主要起协调和督促作用。
    原小都镇党委、政府按照《广东省山区文化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选定位置和建筑施工单位,于2001年8月20日与五华县城镇建筑公司(代表人蔡炽常)订立了基建施工合同。在建设中,其配套资金省补贴4万元,后来省规定将原扩建类追加6万元配套资金,此项资金分别于2002年8月13日和2004年4月1日拨给原小都镇人民政府。但是,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超出基建施工建筑面积,工程结算原小都镇政府欠工程款20多万元。2004年11月原小都镇撤并至横陂镇,撤并后横陂镇政府因经济困难一直未还清工程欠款,从而引起承建人的投诉,承建人也未将原小都镇文化站交付使用,把该场地未工的楼房转租给他人用来养鸡。因此,原小都镇文化站未挂牌投入使用。
    针对这一情况,横陂镇政府在经济困难下,一直想方设法还清工程欠款,到目前为止已偿还8万多元。五华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和横被镇党委、政府也先后多次与五华县城建筑公司代表人蔡炽常做思想工作,告知其不能将该建筑物用作养鸡场,但其仍坚持在还清工程欠款才交付楼房。
    为满足群众文化需要,横陂镇党委、政府多方筹措资金,并积极与蔡炽常协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争取在今年12月30日前收回该建筑物、还清所欠工程款,并将该建筑物作为小都村文化活动中心投入使用,真正成为当地群众文化活动场所。

回复人:广东省文化厅网络发言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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