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您所反映的情况已收悉,经物价部门调查处理,回复如下:
根据城市供水规定,商铺与居民同时用水的情况,水费应按比例计收,由供水单位按实际核定。但阳江市在制定自来水价格时,未有规定混合用水的行业比例,对此清远市物价局正研究制定新的自来水价格,政策出台后,将同时制定具体比例标准。
如您对上述回复仍有疑问,建议直接拨打阳江电话“12358”向阳江市物价局咨询相关政策及反映详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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